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建将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

今后,台胞在福建省福州厦门出入境管理部门都可就近便捷申请新一代来往大陆电子通行证。昨日,公安部在福建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披露,公安部决定试点签发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自7月6日起,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据悉,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比对,并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明显提升。

电子台胞证号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会改变。办理电子台胞证的收费标准也不变。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多年来,福建省公安机关为台胞办证量在各地公安机关中均居首位,仅2014年共办理台胞证72434本、签注287275人次,分别占全国公安机关的52.7%和35.3%。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