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击】
自贸试验区内台资企业凭企业资金支付函指令直接在省内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无须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案例回放】
位于福州自贸片区的福州宇昌实业有限公司在办理资本金结汇境内支付业务时,发现了一个可喜的变化——公司可以先办理业务,之后在承诺期限内把发票补齐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享受容缺受理机制。
“原先,我们要事先提供发票,不仅增加了办理时限,也存在一定难度,现在方便多了。”谈及新政策带来的变化,宇昌实业财务主管倪国华连连称赞。企业满意的背后,离不开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的不懈努力。
“最初我们并不了解相关政策,还要感谢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和商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和帮助我们。”倪国华说。宇昌实业为第三地转投资的台商投资企业,该公司不是由台商直接投资,但其母公司为台商直接投资企业,按照政策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由于公司之前在商务部门的备案系统中没有选填企业投资背景选项,银行无法为我们进行台资背景企业的认定。就在我们发愁时,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倪国华告诉记者,管委会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协调商务部门,帮助公司更改备案内容,并引导银行顺利完成台资背景企业认定。最终,宇昌实业在兴业银行福州自贸片区分行办理了资本金结汇16.62万美元,并于当日收到了结汇所得人民币。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等区域内,推进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试点。《福建省特殊经济区域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2018年7月12日施行以来,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大力推动五大政策红利在片区落地,让区内广大台资企业享受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服务。
【点评】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教授: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涉及多项政策突破:一是突破了企业在境内使用资本项目收入结汇资金前需由银行逐笔审核交易单证的限制,尊重企业资金使用完毕方能获取单证(如发票)的现实,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二是突破了允许以投资为主业或经营范围载明“投资”的外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开展境内再投资的限制,满足在闽台资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升级迫切需求,境内股权投资更自由。三是突破了只能由企业工商注册地银行办理外资外汇登记的限制,便利台资企业经营,外资外汇登记更灵活。四是突破了一笔外币债务最多只能开立3个外债专户的限制,为台资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外债开户选择更多元。五是突破了由外汇管理局审核办理的限制,继续简政放权,外债注销登记更简便。五大政策红利在福州自贸片区落地,让区内广大台资企业享受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服务,有利于继续促进闽台经济交流合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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