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州海关4项创新举措入选第六批可复制推广创新成果

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即查即卸即放”。

11月19日,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该关首创的4项自贸创新举措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分别是海关同业联合担保、台湾输大陆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机制、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即查即卸即放”、进口卫生用品“边检边放”检验监管模式。

台湾输大陆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机制是指海关将进口台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向前延伸,对台湾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实施现场评估、审核,在此基础上,对输大陆食品,试行“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快速通关模式,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台湾地区食品输大陆时快速通关。

福州海关表示,该举措不仅降低了货物抽检比例,还缩短了货物通关时间,每批货物检验检疫放行时间由原来的5至7天缩短至1至2天。

据了解,海关同业联合担保是指同一行业或同一产业的企业、或者大公司或集团公司可以向银行申请海关税款保函提供给相关的中小企业或集团内的子公司办理海关事务担保,中小企业或子公司无需独自再缴纳保证金或申请保函。该举措大大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多方共赢,有力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

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即查即卸即放”是指海关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贸易纠纷的收货人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实施“即查即卸即放”通关模式,允许收货人在检验检测结果出具前,提前提取/转运货物,实现口岸直通。这是福州海关为支持制造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主动创新的大宗商品监管模式。

该模式从2017年4月实施至2018年10月,福州口岸约215批、1390万吨、10.4亿美元的进口的大宗资源性矿产品享受了该便利通关措施,减少企业流通成本4500多万,平均每批货物可节约通关耗时10天以上。

进口卫生用品“边检边放”检验监管模式则指的是海关对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材质的进口一次性卫生用品在进口首批抽检合格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及风险分析,凭借企业或销售平台提供的质量安全合格保证声明,对后续抽中批次,现场检验合格和抽样后允予放行,进行边检边放。

该模式实施以来,在自贸试验区内已完成78批、280万美元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检验,时长为4天,与原模式相比时长最大降幅可达到90%,平均每批货物可节约通关耗时10天以上。

据福州海关介绍,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福州海关已出台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90项措施。其中,40项被评为全国首创,有10项创新举措列入国务院可复制可推广改革试点成果;8项创新举措向全国复制推广;57项创新举措在福建省内复制推广。

下一步,福州海关将根据复制推广方案,结合关区发展实际,统筹安排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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