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州片区出台政策鼓励基金企业入驻马尾基金小镇

日前,福州马尾区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基金企业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三条措施》,进一步促进马尾区基金业集聚发展,构建良好的基金行业生态圈。

一、入驻扶持

福州·马尾基金小镇(一期)以马尾儒江西路大德广场为物理空间,包括大德广场A幢办公主楼5层至15层,重点引进优质基金类、股权投资类、资产管理类等投资机构入驻。由入驻大德广场的基金企业与福州大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五年期的租赁合同。

大德广场的租金为第一个签约年度免租(以2017年第5次管政常务会议通过之日,即从2017年4月11日算起),第二年签约年度月租金每平方米35元,第三个签约年度月租金每平方米45元,第四、第五个签约年度以上一年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5%。以上租金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收款凭据。

大德广场A幢14层作为政府引进第三方运营机构使用的公共配套楼层,免租使用五年。在每个签约年度,由第三运营机构与福州大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当年免租使用协议。

大德广场在五年合同期内,承诺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

二、办公场所租赁补助

对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基金企业在基金小镇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第一年给予100%租金补贴,后两年按租金标准给予50%补贴,单家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已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企业,在享受租金补贴期内办公用房不得转租。

三、办公用房装修补助

对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基金企业在基金小镇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并且自行承担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