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福州排出自贸试验新“行动表”

福州海关开放绿色通道助推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资料图片)

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自贸福州站上新起点。

昨日,福州市部署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深化改革开放工作,排出一张崭新的自贸试验“行动表”,全力争当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领跑者。

自贸区福州片区

确定这些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建设涵盖滨海新城功能区(含空港综合保税区、松下港区)、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高端产业集聚、要素自由流动、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建立岛(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福州新区)联动对接台湾新模式,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系统集成

制度创新谋求新突破

——促进投资便利化系统集成。

完善企业从市场准入到退出全链条改革、投资项目全流程格式化审批等系统集成。其中,重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审批,精简“照”前许可,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等。

——推进贸易便利化系统集成。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协同创新,实现国际贸易业务全流程覆盖。其中,将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业务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扩大海关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内销选择性征税及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研发等业务范围,深化检验检疫分线管理改革,扩大涉台商品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种类以及一张证书两地互认的范围

——重点业态创新系统集成。

围绕促进整车进口、海产品交易、物联网、大数据、跨境电商等重点行业、重点业态发展,加强全产业链、多部门协同的制度创新集成。

转变职能

政府治理再上新水平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扩大合并核准的领域,实施“多证合一”,将同一行业准入事项涉及的同一审批部门所包含的不同事项进行合并。

商事登记从“一照一码”扩大到 “证”“照”通用的 “一企一码”,实现“证”“照”部门信息共享。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健全综合审批信息平台,避免企业重复登记、提交材料。

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实现电子证照自动生成、部门共享、省市联动。

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实现办事材料网上收件、受理、送达。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减“证”便民,取消调整各种证明和盖章环节。

对标国际

对外开放拓展新空间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争取将金融服务、航运服务等产业明确在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范围之外。

争取率先在福州片区给予台资企业国民待遇。

——深化金融创新。

争取政策支持,建立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

争取将福州纳入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的试点城市。

争取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名额。

争取政策支持,推进“福建金融结算中心”项目,设立新台币结算中心。

推动中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筹备工作。

争取证中国证监会支持与台湾地区上柜兴柜市场建立对接机制,吸引大陆台资企业和台湾企业上市交易。

利用华侨基金搭建政府、侨资和产业的融合发展平台。推动兴业银行获批投贷联动试点。

推动申报组建“海洋银行”,设立“海上福州”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涉海产权收储交易中心。

——建设自由贸易港区。

依托福州保税港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依托江阴港区并联动松下、元洪港区,建设粮油、肉类、水产品、医疗器械、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

加快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对挂方便旗的船舶实施国民待遇。

重点发展国际船舶运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

深化融合

对台合作探索新模式

——扩大对台服贸领域开放。

落实增值电信等对台8项率先开放措施。

争取对台医疗器械二、三类及食品、保健品、药品、中药材审批权限下放福州自贸片区,并增加处方药药品和医疗器械种类。

争取向台资进一步开放医院、环保、会展、股权投资等服务贸易领域,允许台资独资或控股。

对台资企业外派到福州工作的台籍员工,在福州工作期间免交社保医保基金或在台籍员工返台时返还个人账户部分基金。

率先在福州自贸片区内对台胞提供的在台纳税记录予以认可,避免双重课税。

——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

争取为福州常驻居民试点签发马祖个人游“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签注,争取省外居民在榕快速办理个人赴台湾通行证件。

争取取消榕马两地通信长途费、漫游费。

争取开通江阴港到台北、高雄的两岸货运快速航线。

加快推动琅岐对台综合码头建设,申请小额贸易货物通关方面特殊监管政策。

争取在建筑、旅游、工程招标等方面采认台湾标准;统筹开展台湾同胞学历、从业资格、技能等级分类对接采认试点,直接采认两岸使用范围、评价标准基本一致的职业资格。

支持福州自贸片区内开放美术、音乐、体育等较少涉及意识形态的科目招聘台湾优秀教师。

——深化榕台产业对接。

探索缩减台资准入“负面清单”, 除特殊领域外,争取全面向台资开放,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

建立两岸监管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创新简化台湾货物入区申报、便利证书申领、对台进境食品农产品快速验放,实现台湾农副产品在江阴港集散。

探索统一两岸冷链物流产业行业标准,推动企业加强榕台水产品冷链物流合作。

建立两岸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约谈、追溯、召回制度。

挖掘潜力

“一带一路”筑起新高地

——促进互联互通。

加密东南亚、欧美航线航班,开通“榕欧”铁路班列及福州经伊斯坦布尔至欧洲空中快线。

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领事馆或签证中心落地福州,争取将APEC商务旅行卡发放权下放福州自贸片区。

争取设立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

依托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建立“一带一路”大数据交易平台。

——推动双向投资。

率先实施金融支持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产业合作园区或制造基地。

推动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柬埔寨、缅甸设立分中心,推动宏东渔业在非洲远洋渔业项目建设,并争取境外养殖基地生产的水产品运回国内免征进口增值税。

推动福清建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园。

——扩大贸易往来。

启动太古冷链、鑫原达冷链智能型高端冷库设施建设,打造面向国内外的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

争取设立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完善 “一点多仓”监管模式。

加快福建eBay跨境电商服务中心、阿里“一达通”等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试行出口企业“不征不退”政策。

支持东南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加大造船技术出口及造船人才劳务输出,带动产品设备出口。

在自贸试验区内放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限制。

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线上交易平台为核心,建立海产品交收结算体系。

培育平台

产业发展搭建新支撑

在此前培育基础上筛选充实形成19项重点建设平台,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具有示范效应的品牌项目,为自贸试验任务提供有效载体,为福州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江阴整车进口综合服务平台。

为整车口岸提供进口汽车海外采购等全流程供应链服务,通过3~5年努力,建成成为我国南方地区进口汽车交易重点口岸,并具备较为完善的市场集散功能。

——物联网产业基地。

推动物联网产业成果转换和标准制定,引领和带动全省、全市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力争物联网产值在2016年基础上3年内年均增长15%以上。

——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

开展基金备案募集信息服务、基金份额转让、基金投资项目转让等3个板块,吸引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形成产业集聚。其中争取2017年引进产业引导基金等企业30家,管理基金总规模600亿元(含存量)。

——海峡会展经济公共服务平台。

发挥全国自贸试验区内唯一全国性会展场馆优势,实现会展经济与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等业态融合叠加,培育一批国际型展会,形成产业集聚。其中争取到2020年引进跨境及特色展会90场,会展公司15家,基本实现全年会展无空档。

联动发展

自贸试验形成新合力

——构建岛区联动对接台湾新模式。

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共同家园”建设延伸拓展到区外。

依托福州新区、福清、长乐,建设台湾产业园,拓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对接台湾制造业承载腹地。

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招商共享平台,叠加放大“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政策效应。

依托江阴港港口优势,共同拓展对台航线,整合物流通道。

推动国家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策和功能扩大到福州新区全域。

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人才共享机制,在医疗、教育、生活等方面实现联动保障。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发展实施方案,设立“双自”联动服务中心,推进政策共享、机制共用、改革互促。

推动自贸试验区已推出的体制创新举措率先在福州新区推广实施。

全面落实“一照多址”“全城通办”,将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到福州市全市范围。

建立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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