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尾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根据申请人福建某公司提供的保险公司保单保函,作出一份财产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某实业公司价值近1500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这是该法庭今年以来作出的以保单保函为担保的第16件财产保全裁定。
据自贸区法庭负责人沈镇友介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担保门槛过高、方式局限单一,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往往“担保成本高昂”,导致部分申请人在保全标的较大时无法提供法院认可的财产担保而无法进行保全,给部分债务人违法转移、隐匿财产可乘之机。
为完善诉讼保全担保形式,自贸区法庭结合实际,在接受传统财产保全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大胆接受诉讼财产保全保单保函作为担保,即申请人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函,法院接受保单保函的担保模式进而作出保全裁定。
早前,原告福建某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了诉讼。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福建某公司就向保险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并顺利地解决了诉讼中财产保全涉及的担保问题。“保单保函担保与传统担保相比,其所依托的保险公司担保赔偿能力强,申请人申请担保手续简便易行,也解决了标的额较大纠纷的担保问题,是‘三赢’之举。”沈镇友说。截至目前,自贸区法庭接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的财产保全案件16件,担保标的额近4320多万元。
据了解,作为马尾区2016年综治平安建设创新项目,除了创新担保新机制外,今年以来,马尾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还创新了“微信‘聊’解纠纷”、在全省首发《禁止干预自贸区法庭公正审理案件声明书》等模式,很好地服务自贸区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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