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省商务厅举办全省外资审批改备案管理业务培训班

近期,商务部公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备案管理。

为做好外资备案的相关衔接工作,11月1-2日,省商务厅外资处在福州举办了全省外资审批改备案管理业务培训班,来自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21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重点解读了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全国版的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范围(负面清单),并在外商投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参训代表准确了解掌握外资审批改备案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备案流程、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规定,从而较好地保证这项外资便利化政策在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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