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 助力闽企抢新机遇

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日前正式生效。这是世贸组织成立20年来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根据国际机构测算,有效实施《协定》将使发达国家贸易成本降低10%,发展中国家成本降低13%-15.5%。

《协定》实施最高可使发展中国家出口每年增长9.9%(约5690亿美元),发达国家增长4.5%(4750亿美元),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

对此,福建检验检疫局积极配套出台符合《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一系列口岸便利化措施,采取七项举措助力外贸企业抢抓新机遇:

一是全国首创对接“单一窗口”。成功上线e-CIQ主干系统,并实现全国首家创新应用“双模式”推动与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对接。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口岸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

三是深化通关一体化。全面实现“三通二直”为标志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并进一步深化。

四是全面推行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大幅简化了企业申报手续,既提高了通关效率也为节省了不少经营成本。

五是完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清理第三方中介业务,严格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免政策。

六是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推进检验检疫流程时序管理,压缩通关时长,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

七是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应用风险评估,改进查验手段,推广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等信息化,降低货物查验比例。

此外,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福、厦海关在大通关建设、“三互”工作方面深化合作,实现辖区17个查验场所关检“一站式”查验全覆盖。

《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将为福建外贸企业带来更多红利。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特别提醒企业,应抓住机遇充分运用国内口岸贸易便利化的优惠措施,加紧研究对方国家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动态,在拓展国际市场中掌握主动权。

据悉,《贸易便利化协定》是中国加入WTO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该协定于2014年11月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通过,中国于2015年9月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

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不仅将有助于我国口岸综合治理体系现代化,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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