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助力提升一流营商环境

9月29日,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司法局共同举办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暨“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厦门国际航运中心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市委常委、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倪超,厦门自贸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熊衍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湖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伟东等领导,以及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罗曙光等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揭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赵晓波主持仪式。

在各相关部门领导、单位嘉宾的见证下,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丽雪、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尚清、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贺菊英代表四方签署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今后,四方将在建立厦门片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概括性委托第三方送达机制、专家调查员机制、探索“快审快判快执”办案模式、风险防范与监督、容错机制、完善沟通协作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交流,积极探讨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沟通机制,完善厦门自贸片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同时在《战略合作协议》的框架下,自贸委政策法规局、经济发展局、综合监管局与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湖里区人民法院、厦门市律协、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分别签署《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协议》《法律文书概括性委托送达机制合作备忘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住所集群注册登记框架协议》。拓展厦门自贸片区内面向企业及其他主体的法律服务,共同推动律师参与争端调解,形成独具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厦门自贸片区集群注册登记企业的住所管理和服务,试点实施概括性委托第三方送达机制,助力解决“送达难”问题。

随后,现场举行了“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据厦门自贸委副主任陈敏介绍,此前,自贸片区法律服务窗口、调解中心、调解室等相对分散、单一,此次升级为“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后,将在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办事区域,这就搭建了一个统一平台,有效整合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力量和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

此外,更有检察院提前了解介入相关办事流程,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更联合第三方法律机构力量,将为片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全方位服务,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高效,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厦门自贸委政策法规局局长代斌表示,今天下午还签署了两个重要协议,一个是自贸委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企业住所集群注册登记事宜,这也是自贸区挂牌运作三年多来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的一个创新举措,今后,试点律所可以经过他们几方约定或认可的场所来代理自贸区企业住所集群注册;另一个是,和法院、律所等单位签署了《法律文书概括性委托送达机制合作备忘录》,这是完善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意味着今后自贸区的注册企业就可以享有试点律所的专业服务,以此提升自贸区法律服务的水平。“此前,由于有些企业办公地点并不在自贸区内,法律文书送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失信,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今后通过律所这种第三方的服务和合作,可依托律所专门的力量,提升法律文书送达的时效性,解决此前存在的问题。”

四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与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提升厦门自贸片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水平,加强自贸区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厦门自贸片区建设发展。

下一步,厦门自贸片区将在四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深化地方司法系统、律师行业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联动发展,不断深化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自贸区法律服务保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推进厦门自贸片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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