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政策 奖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平潭片区率先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豁免管理制度

近日平潭片区研究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项试行改革方案》,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豁免管理制度。

一是对未列入环保部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原则上不纳入豁免审批。

二是对列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管网建设(不属于天然气管道)及公交车站建设等五个方面37项项目,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试行环评豁免审批。

三是对已完成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在规划环评的有效期内,规划中已包含或规划环评中已明确具体且可降级(原需报告书改报告表,需报告表改登记表,精简环评审批材料)的建设项目,已按照降级后环评类别参照方案相应类别执行。

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豁免管理制度后,省掉原先22个工作日办理环评审批工作的时间,对精简环评审批流程、避免建设项目重复审批,推动项目建设增效提速,促进向“轻审批,重监管”行政模式转变。



版权所有: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Add:NO.84, HuaLin Road, GuLou Area, FuZhou, China

邮编/Zip Code:350003 电话/Tel:+86-0591-58698500 传真/Fax:+86-0591-58695800 闽ICP备15008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