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市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福州市全面推广33项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据了解,这33项创新成果包括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用保险服务、国地税协同服务创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等。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列为本单位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直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其他责任单位,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业务指导,实时跟踪复制推广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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